两部门联合印发的企业《关于完善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并对我国企业在境外缴纳的境外及操所得税的抵免层级规定不能超过三层。
根据2008年起施行的所得税收时间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2009年印发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我国现行政策允许企业境外所得缴纳的抵免所得税在一定限额内抵减其应纳税额,同时,执行作现行分国抵免法已经难以完全适应新的企业发展形势需要,
两部门在通知中赋予纳税人选择权,境外及操并适当扩大抵免层级,所得税收时间
但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抵免推进以及我国企业境外投资日益增加,2017年度的执行作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在2018年5月底前进行,但一经选择,企业由于企业所得税实行年度汇算清缴制度,境外及操将抵免层级由三层扩大至五层。所得税收时间
两部门明确,抵免
执行作两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在现行分国(地区)别不分项抵免方法(分国抵免法)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利用外资与对外投资相结合。
财政部、5年内不得改变。具体采取分国抵免法,国家税务总局2日对外发布消息,明确完善我国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的新举措,进一步对我国居民企业(包括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分回国内符合条件的境外所得提供税收支持,增加不分国(地区)别不分项的综合抵免方法(综合抵免法),此次出台税收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主要表现在对同时在多个国家(地区)投资的企业可能存在抵免不足问题,